漫畫釋義:
教學和科研是高校的兩塊心頭肉,科技成果轉化是科研衍生出來的旁支末節,職務科技成果這個”私生子“本身就很難受到高校“父親”的重視,而作為“母親”的職務發明人想親近一下自己的兒子,卻被“國有資產重地,禁止入內”的柵欄隔在外面,于是“父親不疼,母親不在”的職務科技成果成為了一個“孤兒”,幾年之后,過了專利維持有效期,永遠成為了一個“棄兒”。
“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三論之主體論
高校院所的價值追求是堅持“科研與教學的統一、學者與學生的共同體”的原則,依靠國家財政支持,主角是學生、教授和科學家。其主要社會職能是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專研將錢變成知識,主角是教授和科學家。而科技成果轉化的核心是創新、創業,是一個將知識變成錢的過程,c位理應留給擅長賺錢的企業家和投資家,科學家只是技術指導性配角。由此可見,現階段科技成果轉化主體在配角上是存在問題的。
科技成果轉化“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是各高校院所的普遍情況,緣于科技成果轉化并不是高校院所第一要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對高校院所并無考核壓力,顯然更沒有動力。全國高校職務發明專利的平均壽命只有5年,轉讓、許可和實施的職務發明專利不到有效專利的1%。就連中科院的專利運營效果也差強人意。高校院所不是創新主體,也不可能成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作為非營利性的事業單位,既無能力也無動力進行科技成果轉化卻擁有權力,而有能力、動力的職務發明人卻沒有轉化的權力。現行科技成果轉化制度的權力錯配問題直接導致科技成果轉化頻頻碰壁。科技人員作為科技成果“親媽”,既然孕育了這個生命,也應該有撫育它長大成人的權力,考慮賦予科技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使其通過技術轉移、科技創業推動轉化。
新制度經濟學中的科斯定理指出:資源有效利用的前提是資源產權的明晰。職務科技成果歸國家所有時,由于所有人非人格化,等于無人所有。在這種情況下,高校院所的各級行政人員出于規避國有資產流失風險的考慮,其決策冗長且低效。“除非與他們自己的利益直接相關,不然的話,世界上的人們是不大可能做出最大努力的”,哈耶克曾經這樣說過。
職務科技成果歸國家所有時,職務發明人就失去了轉化科技成果的自由。而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由于給予了職務發明人70%的知識產權,不僅實現了職務科技成果所有人人格化,還實現了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決策權向職務發明人的實際讓渡。高校院所的各級行政人員只需配合支持職務發明人的轉化決策,決策必然是高效的,并且降低了行政人員的決策風險。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指出:任何自利的行為都在一只看不見的手的引導下促進者公共利益,盡管他無意這樣做,但比有意這樣做更能促進公共利益。職務發明人的個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是共生共存的,沒有發明人的個人利益就沒有社會公共利益,科技成果不轉化是使其國家科研投入和發明人創造性勞動的最大流失,避免流失的有效途徑就是“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成果只有轉化了,國家科研投入才能避免流失,稅收及就業機會、國有股權及其分紅、產業結構向高端的調整隨之而來。